各县(区)知识产权局、江东新区经济促进局、市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知识产权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关于建立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制度的决策部署,根据省、市《关于建立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制度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我局决定建立市知识产权保护重点企业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数量 计划选取30家以上企业进入市知识产权保护重点企业库。 (二)入库条件 市知识产权保护重点企业的入库条件,详见《河源市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建立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河知〔2017〕1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三)具体要求 1.各申报企业须认真填写《河源市知识产权保护重点企业入库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并报送所辖县(区)局签署意见。 2.请各县(区)局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的条件,对当地申报企业认真筛选,宁缺勿滥,将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荐上来。 3.请各县(区)局将《申报表》一式四份及电子件于8月11日前统一上报市知识产权局。 附件:1.河源市知识产权保护重点企业入库申报表 附件:2河源市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建立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本通知及附件均可在河源科技信息网查阅及下载:
http://www.hysti.gd.cn/GGL/article.asp?id=940226
河源市知识产权局 2017年7月4日
(联系人:刘四英、丘树琴;联系电话:0762-3389036转2;电子邮箱:hyipo@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