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科函〔2017〕106号
高新区科技信息局、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实施2017年省级科技专项资金纵向协同管理省市联动项目的通知》(粤科函规财字〔2017〕340号)精神,按照省科技项目的管理要求,市科技局现组织申报2017年度省市联动项目(粤东西北地区科技重大创新平台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项目由符合条件的单位自愿申报,经推荐、评审等程序后择优扶持。填写申报书并提交有关纸质资料进行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依托)单位是在清远注册的独立法人,主要办公和科研场所设在清远,具有一定的资产规模和相对稳定的资金来源。 (二)申报项目须符合指南要求。实施方案须科学合理,项目申报书的研究内容、预算投入、预期结果及验收指标应明晰合理、量化可考核。项目一经立项,将作为签订合同书、项目验收和绩效考核的依据。 (三)申报材料应真实可信,申报(依托)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立项资格,且三年内不得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同时不推荐申报国家和省科技计划项目。 (四)项目资金可以用于人才引进、购买设备、项目实施、开展服务等事项,但不得用于基础建设。 (五)申报(依托)单位须出具自筹经费承诺函,自筹配套资金不少于申请资金额的3倍(自筹配套资金包括前期平台基础建设费用)。 (六)项目实施周期控制在3年以内,从项目申报当月开始计算。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资格审查不通过:申报(依托)单位按指南要求须提供的必备附件材料不齐的;项目未经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 三、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一式六份)须在2017年8月9日17:00前送市科技局,过期恕不受理。 四、联系方式 书面材料受理地址:清远市新城鹿鸣路二号机关7号楼(清远大厦)503计划与管理科 联系人及方式 计划与管理科:刘 毅,3362316 附件:1.2017年度省市联动项目(科技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产业基地建设)申报指南.doc 2.2017年度省市联动项目(粤东西北地区科技重大创新平台建设)申报书.doc
本网站及通知均可在清远市科学技术网查阅及下载:
http://www.qysti.gov.cn/qyskjj/tzgg/201708/c16da2d623d845998b7e0a777a9064a7.shtml
清远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8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