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经信委 财政厅 国税局 地税局 统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实施细则的通知》(粤经信技改〔2016〕439号)和《清远市经信局、财政、国税、地税、统计局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实施细则>的实施方案》(清经信〔2016〕223号)等省市文件要求,经组织部门现场核查、资料审核、财政贡献增量核算、第三方机构完工评价等,共有41个项目通过审核,其中2015年完工项目15个,2016年完工项目26个。清城区、高新区按照区域利益共同体调整方案核算。现将申报2017年事后奖补项目资金安排计划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7年8月22日至8月28日,共七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技术进步与质量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1 2017年清远市工业企业技改完工项目事后奖补资金安排计划表(2015年完工项目).doc 附件2 2017年清远市工业企业技改完工项目事后奖补资金安排计划表(2016年完工项目).docx
本通知及附件均可在清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查询及下载:
http://www.qyjx.gov.cn/qyjxj/tzgg/201708/81d5ee06e8e54f5cab80c4027bec9d48.shtml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联系人:黄玲,联系电话:0763-3371610,市财政局联系人:李振非,电话:0763-3877295)
清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清远市财政局 2017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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