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经信办函〔2017〕374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属企业集团,省级行业协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2016—2020年)》,推广普及两化融合管理体系,现组织开展2018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广东省内注册的企业和单位(以下简称:企业),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 (二)两化融合工作具备良好基础,管理规范,对建立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有需求。 (三)具有建立实施管理体系的经验,如质量、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安全和信息技术服务等。 优先支持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企业,两化融合示范企业,两化融合标杆(示范)企业,“互联网+”试点企业、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试点企业,获国家或省部级质量奖的企业。 二、推荐程序 (一)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由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属企业集团,省级行业协会推荐。申报试点的企业只能通过一个渠道推荐,已确定为国家级或省级贯标试点的企业无须重复申报。 (二)申报试点的企业应通过中国两化融合服务平台的企业两化融合自评估系统(www.cspiii.com/zipinggu或http://gdpg.cspiii.com)开展周期性自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贯标试点工作的重要参考。 三、有关要求 请各推荐单位于2017年10月31日前将试点企业推荐函、试点企业推荐表(见附件1)和试点企业申报书(见附件2,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报我委(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处),电子版发至联系人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推荐表 2.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报书
本通知及附件均可在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查阅及下载:
http://www.gdei.gov.cn/zwgk/tzgg/201709/t20170921_12772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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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 2017年9月19日 来源: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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