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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贸信息委关于征集2018年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0-11

  
  
  深经贸信息信息字〔2017〕177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2016—2020年)》,推广普及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近日,省经信委印发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关于推荐2018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的通知》(粤经信办函〔2017〕374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1),开展2018年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我市试点企业申报的主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请我市有意申报试点企业的单位,按《通知》要求认真准备材料,于10月24日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报送我委;收到邮件回复后,于10月27日前报送纸质版材料。超过规定时限不予受理。
  
  二、申报条件
  
  (一)在深圳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
  
  (二)上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互联网+”小镇创建工作方案》,加大对小镇创建工作的支持力度,对注册地在广东省“互联网+”创建小镇内的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要求放宽至达到3000万元。
  
  目前,我市有南山、坂田两个省级“互联网+”小镇。“互联网+”小镇内企业的注册地址应在南山的讯美科技广场、怡化金融科技广场、南山智园、蛇口网谷4个园区或坂田街道内。
  
  (三)两化融合工作具备良好基础,管理规范,对建立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有需求。
  
  (四)具有建立实施管理体系的经验,如质量、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安全和信息技术服务等。
  
  (五)申报单位未被评为国家级或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
  
  (六)近3年(以申报之日计算),申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被行政机关处罚款5万元以上,或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记录。
  
  三、申报材料
  
  纸质申报材料按以下顺序排列:
  
  (一)封面(加盖公章);
  
  (二)目录(申报材料必须编制页码、目录,装订成册);
  
  (三)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请表(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
  
  (四)两化融合的现状和水平;
  
  (五)两化融合管理的现状与水平;
  
  (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企业两化融合评估报告(加盖公章);
  
  (八)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加盖公章);
  
  (九)国家级、省级试点示范证明材料(如有);
  
  (十)企业荣誉证书(如有);
  
  (十一)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二)省级“互联网+”创建小镇内的企业,还需提供在小镇内的办公场所的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上述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附电子文档。其中,第1-5项内容可参考《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报书(深圳市)》(附件2)填报,电子版材料采用WORD格式;第6-12项电子版材料采用PDF格式。
  
  另外,《2018年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推荐表(深圳市)》(附件3)只需发送电子文档(EXCEL格式)。
  
  四、联系方式
  
  书面材料报送地址: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4122房,电子文档发送邮箱:chenhk @ szjmxxw.gov.cn。联系人:陈先生,电话:88102065。
  
  我委对有关材料进行初审后,再择优向省经信委推荐。
  
  特此通知。
  
  附件:

    1.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关于推荐2018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的通知(粤经信办函〔2017〕374号)
  
  2.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报书(深圳市)
  
  3.2018年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推荐表(深圳市)

    本通知及附件均可在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查阅及下载:

    http://www.szjmxxw.gov.cn/xxgk/xxgkml/qt/tzgg/201710/t20171011_9336582.htm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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