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关于开展2017年第三批科技创新券兑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1-22


  中山科发〔2017〕329号
  
  各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翠亨新区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我市中小微企业持续加大研发(R&D)经费投入、激发科技创新活力,根据《中山市科技创新券专项资金使用办法》(中山科发〔2017〕111号),现将2017年第三批科技创新券兑现工作通知如下:
  
  一、兑现要求
  
  1、创新券在有效期内;
  
  2、2016年1月1日后实施的自主研发项目,购买或提供的科技成果或技术服务。
  
  二、兑现材料
  
  (一)重点券和一般券兑现材料包括:
  
  1、科技创新券兑现诚信保证书,需要法人代表签名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附件1);
  
  2、创新券兑现申请表(系统生成、需加盖公章);
  
  3、项目基本信息表(系统生成、需加盖公章);
  
  4、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或技术开发合同,包括项目名称、立项决议、研究背景、实施内容、创新点、经费预算、时间安排、人员安排和预期效益等内容;
  
  5、项目实施总结,主要介绍项目计划总体实施情况和项目研发成果(或阶段性成果);
  
  6、出具兑现项目的财务专项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须在中山备案,且项目支出明细精确到“元”位,与备案金额相一致。如企业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研发费加计扣除时已出具该项目的专项审计报告,只要符合上述要求,可作为创新券兑现项目的审计报告,不用重新再审。
  
  7、创新成果证明,如查新报告,专利或著作权,新产品、新工艺、样机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
  
  8、银行开户证明(需加盖公章)。
  
  (二)服务券兑现材料包括:
  
  1、科技创新券兑现诚信保证书(附件1);
  
  2、创新券兑现申请表(系统生成、需加盖公章);
  
  3、服务项目基本信息表(系统生成、需加盖公章);
  
  4、科技成果交易合同、技术服务合同;
  
  5、开具的发票、转账凭证等支付证明材料(全额兑现需要提供创新券面额3倍以上的发票);
  
  6、科技成果或技术服务的证明材料,如科技成果应用情况说明、专利转让手续、检测报告、认证证书等
  
  7、银行开户证明(需加盖公章)。
  
  (三)仪器共享服务券兑现材料包括:
  
  1、科技创新券兑现诚信保证书(附件1);
  
  2、所提供服务的项目名称及服务对象;
  
  3、开具的发票、转账凭证等支付证明材料;
  
  4、服务内容证明材料;
  
  5、银行开户证明(需加盖公章)。
  
  所提供的服务必须通过中山市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开展,如服务项目较多,可将兑现材料进行汇总。
  
  三、兑现申请流程
  
  (一)网上提交兑现申请。企业按要求在“中山市科技局科技创新管理一体化系统”(http://pro.zskj.gov.cn/)填报兑现材料后提交上报,系统上提交的材料须为原件的扫描件。
  
  (二)镇区初审。企业所在镇区对兑现材料进行初审,出具初审意见。
  
  (三)审批办形式审查。市科技局审批办对企业提交的兑现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出具审核意见。
  
  (四)提交书面材料。初审通过的企业,将兑现申请材料(需和网上填报的一致)一式2份,按上述材料顺序要求胶装、编制页码和加盖公章,提交至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科技局窗口(A99)
  
  邮寄地址: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科技局窗口(A99);收件人:林伟;电话:89817139,邮寄前请确认书面材料齐全和加盖公章,并按要求装订。
  
  四、兑现时间
  
  (一)网申时间:11月22日至12月21日;
  
  (二)初审时间:11月22日至12月22日;
  
  (三)提交书面材料:11月22日至12月25日。
  
  五、其他事项
  
  (一)持有2016年重点券和一般券的企业(见附件2),参加此次兑现只需按照上述兑现通知要求提交纸质材料,不需要在“中山市科技局科技创新管理一体化系统”申请。
  
  (二)创新券在有效期内一次性兑现,兑现金额可以少于创新券面额。申请兑现重点券或一般券的,企业配套资金不低于兑现金额的3倍;申请兑现服务券的,企业配套资金不低于创新券兑现金额的2倍;申请兑现仪器共享补助券的,兑现金额按照兑现单位实际提供的仪器共享服务总金额的10%计算。2016年度新增的规上限上高新技术企业(含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企业)申请重点券和一般券兑现时,企业配套资金可降至兑现金额的2倍。
  
  (三)服务券可用于CE、GS、FCC、ETL、UL、BS、PSE、KC和CSA等认证检测费用,但CCC和QS等强制性认证除外。
  
  (四)服务券兑现涉及的服务提供单位,需在我局进行备案,现将前三批已经备案的具体名单见附件3。
  
  四、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法制科:黄奋敏、郑国策、周艾平,电话:88329907
  
  技术问题:彭成学,电话:13480375727,QQ:1917704036
  
  书面材料受理点:中山市博爱路市行政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
  
  电话:89817139。
  
  附件:
  
  1.科技创新券兑现诚信保证书
  
  2.持有2016年重点券和一般券未兑现的企业名单
  
  3.中山市科技创新券(服务券)服务机构汇总表(前三批备案)
  
  4.《关于印发中山市科技创新券专项资金使用办法的通知》(中山科发〔2017〕111号)
  
  本通知及附件均可在中山市科技信息政务网站查阅及下载:
  
  http://www.zskj.gov.cn/content.do?issId=9301&firstKey=index&secondKey=Announcement&page=1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11月22日

[ 点击数:] [打印本网页] [关闭本窗口]
 

相关内容
查无记录

广州崇耀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小姐  电话:020-29830988  邮箱:choyogroup@163.com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沙太路668号现象工场520室 粤ICP备16113712号

友情链接:深圳网站建设 | 网站制作 | 苏州万户网络


网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