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全市工业企业新一轮技术改造,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清远市市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的通知》(清经信〔2017〕291号)、《清远市扶持工业企业稳增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清经信〔2015〕266号)文件要求,经各县(市、区)组织部门组织项目申报、推荐和对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入核算,以及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联合市财政局组织了专家评审等,经专家评审,有43个项目通过评审,通过的项目最终以各地验收、局党组会议研究和市政府审定为准。 现将2017年市级支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7年11月28至12月4日,共七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技术进步与质量科)和市财政局(工贸发展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2017年清远市市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公示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联系人:杨洁仪;联系电话:0763-3371610;市财政局联系人:邓 琨;联系电话:0763-3877295
本通知及附件均可在清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查阅及下载: http://www.qyjx.gov.cn/qyjxj/tzgg/201711/0b93cebcd3c04030a5a71e2067b591fc.shtml
清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清远市财政局 2017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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