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经贸信息技术字〔2017〕24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深经贸信息规〔2016〕2号)和《深圳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指南》(深经贸信息规〔2017〕2号),市经贸信息委组织开展了2017年度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工作。按照规定的认定程序,经企业自愿申报、资格初审、专项审计、定量评价、现场核查、专家评审和综合评定后,现将通过以上程序的23家单位认定为2017年度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并在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向社会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10天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委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委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候选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委将不予受理。 投诉处理处室: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技术创新处 投诉联系人:张斌 投诉联系电话:88102084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2067室 邮编:518035 特此通知。 附件:2017年度深圳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拟认定名单公示表
本通知及附件均可在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查阅及下载: http://www.szjmxxw.gov.cn/xxgk/xxgkml/qt/tzgg/201712/t20171219_10612072.htm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1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