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经信函〔2018〕158号
各镇街(园区)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经信办函〔2018〕53号,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示范基地的认定工作是我省和我市推进中小企业创业创新的重要工作,请各镇街(园区)高度重视,按照《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粤经信规字〔2017〕1 号,见附件2)的申报条件,积极动员和推荐本地区的各类创业基地、创业园、孵化器、开发区(合作区)和科技园申报认定。 二、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双面制作(含申报材料全本扫描PDF格式电子档,以及申请报告可编辑的电子档)于3月12日前报至我局企业促进科。 联系人:郭冠良、刘捷,电话:22220109 电子邮箱:11049673@qq.com 地址:东莞市南城鸿福西路68号塞纳城市嘉园二楼 附件: 附件1: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附件2: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印发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粤经信规字[2017]1号 本通知及附件均可在东莞市政府门户网站查阅及下载: http://www.imdg.gov.cn/732158786/0801/201802/d21e1a1a69ff49f1a1d5f50e19c7b7ed.shtml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