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知识产权局、财政局,江东新区经济促进局,市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知识产权战略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河府〔2016〕16号)规定,经组织专家评审,2017年河源市专利技术实施计划项目已完成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计划共认定项目11项(见附件),每项资助10万元,项目经费为引导性资金,项目实施应以项目承担单位自筹经费为主。 二、项目实行合同管理。批准立项的项目申报及合作单位,须与市知识产权局签订项目合同。 请项目推荐单位组织项目承担单位在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hysti.gd.cn)于3月20日前签订《河源市专利技术实施计划项目合同书》(下称《合同书》),市局审核后,将合同书纸质件(一式六份)盖章后于3月28日前交由项目推荐单位统一报送我局。逾期不提交合同书的,视为自动放弃项目。有关系统技术问题,请直接与技术支持联系(邱文虎:0762-3883403)。 三、项目实施周期为3年,自《合同书》生效日起算。 四、请项目所在县(区)知识产权局加强对计划项目实施的管理、指导和服务,及时上报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并配合做好项目经费决算、验收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五、项目承担单位要认真组织项目实施,按照专项费用的使用范围和有关规定用好资金,完成《合同书》的各项任务和指标,并积极配合做好项目的验收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7河源市专利技术实施计划项目名单 2.河源市专利技术实施计划项目合同书 本通知及附件均可在河源市科学技术局网站查阅及下载: http://www.hysti.gov.cn/tzgg_tzgg_20180314_4371_8.html
河源市知识产权局 河源市财政局 2018年3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