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跟据省科技厅工作安排,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要求,现就我市2018年高企及高企培育库入库企业运行数据登记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一)取得国家高企资格,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本次填写对象为2015、2016年、2017年通过认定的高企)。 (二)已列入省高企培育库,尚在培育期内的企业(本次填写对象为2015年、2016、2017年当年列入高企培育库,但未获得高企资格的企业)。 二、数据范围 本次填报的数据为企业2017年全年累计数,即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的数据。 三、填报时间及要求 (一) 填报时间。 企业在5月11日前在网上完成本次运行情况数据填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其中,部分已于4月20日前完成填报的企业可再次进行核对,有需要修改的可联系市科技局退回修改,确保数据无误。 (二) 填报要求。 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已认定的高企,未按期报告与认定条件有关重大变化情况,或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将由认定机构取消企业的高企资格。 五、填报程序 (一)数据填报。 1.我省高企和高企培育库入库企业运行数据统计实行网上填报。企业使用“单位管理员”账号登录“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以下简称“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ov.cn/egrantweb/),在“申报管理—项目申请—填写高企数据登记表”模块,按要求依次填写企业运行数据,并完成网上提交。 2.属于高企的企业,在提交数据登记表时,政务平台会自动检查企业名称和填写的系统注册号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的系统注册号(22位数据,2017年注册的企业为19位)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将无法提交,请企业仔细核对。 (二)材料提交。 企业完善数据登记表并且提交后,经审核状态为“提交纸质至地市科技局”即可打印出来加盖公章,并于6月5日前报送(或寄送)1份纸质到市科技局。 五、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王能,陈焕城 联系电话:8775671 地址:韶关市新华北路32号 附件: 1、高企、培育库入库企业运行情况数据表填写示意 2、韶关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名单 本通知及附件均可在韶关市科学技术局网站查阅及下载: http://www.sgkj.gov.cn/xwzx/tzgg/201804/t20180424_599086.html
韶关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