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科函〔2018〕76号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清远高新区科技信息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18〕917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申报时间安排 2018年广东省高企评审工作共2批次,为确保高企评审工作顺利进行,清远市的受理截时间为: 第一批 系统推荐截止时间:6月29日 纸质受理截止时间: 7月20日 第二批 系统推荐截止时间: 8月17日 纸质受理截止时间:9月7日 二、申报材料装订要求 1、省网办平台填报后生成的带水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与相关附件材料按顺序合订成册。 2、企业纸质材料需逐页编制总页码,并在每份申报材料内提供材料总目录和相应的页码范围。 3、纸质申报材料需胶装,提供1份正本1份副本。 二、现场核查 市局将根据工作安排,到各县(市、区)的部分企业实地核查,请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的企业实地核实企业申报信息,客观记录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填写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初步核实意见表”,将核实意见表纸质寄送到产学研结合科,电子版发送到340313131@qq.com邮箱。 联系人:郑永业 联系电话:3360585 附件:广东省科学技术厅_广东省财政厅_广东省国家税务局_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本通知及附件均可在清远市科技局网站查阅及下载: http://www.gdqy.gov.cn/kjj/tzgg/201805/005337f8fec44522831fe6f529d75c97.shtml
清远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5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