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镇(街)倍增办,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深入推进企业高质量倍增发展助力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工作方案》(东府办〔2018〕47号)精神,筛选出东莞市“倍增计划”市级试点企业优质项目进行跟踪服务。现组织申报2018年第一批东莞市“倍增计划”市级试点企业优质项目,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18年度“倍增计划”市级试点企业(286家)。 二、申报范围 (一)项目范围 1.“倍增计划”市级试点企业优质项目(以下简称“倍增优质项目”)需属于以下范围: (1)企业原主营业务基础上的增资扩产项目; (2)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高新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 (3)以生产性服务业为重点的现代服务业项目; (4)产业关联度大、带动产业结构调整的先进制造业、优势传统产业项目; (5)调整容积率后的建设项目; (6)三旧改造的建设项目。 2.项目符合城镇总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生态控制、水源保护、环境保护及节能等要求。 3.各类经营性酒店项目,各类与房地产相关的经营性项目,各类高污染、高能耗和资源消耗型项目以及产能过剩、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等项目不列入试点企业优质项目范围。 (二)项目类别 “倍增计划”市级试点企业优质项目分为“倍增计划”市级试点企业优质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倍增优质建设项目”)和“倍增计划”市级试点企业优质预备项目(以下简称“倍增优质预备项目”)两类。 1.倍增优质建设项目包括: (1)符合倍增优质项目申报要求,预计2018年能按计划要求完成的项目; (2)符合倍增优质项目申报要求,此前已开工建设,2018年将继续实施但不能在2018年内完成的项目; (3)符合倍增优质项目申报要求,2018年10月31日之前可开工的项目。 2.倍增优质预备项目是指符合倍增优质项目申报要求,已完成或正在开展项目规划、前期研究,正在办理项目选址、用地、环评、立项等手续,2018年重点推进前期工作但尚不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 3.倍增优质预备项目开工之后,即转为倍增优质建设项目。 三、申报时间 2018年第一批倍增优质项目网上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18年7月10日0:00至2018年7月30日24:00,各试点企业应于2018年7月30日24:00申报系统关闭前完成网上申报。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倍增优质建设项目的企业需填报的材料: 1.《2018年度东莞市“倍增计划”市级试点企业优质项目申请表》(附件1); 2.《2018年度东莞市“倍增计划”市级试点企业优质建设项目投资计划表》(附件2); 3.项目基本情况说明(参照附件4); 4.计划2018年新开工的项目需《东莞市“倍增计划”市级试点企业优质建设项目计划关键节点时间表》(附件5); 5.已完成各类行政审批程序等前期工作的项目,提供规划选址(或规划批准书)、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以及立项批复等证明;暂未完成前期工作但确保于2018年10月底之前能够开工建设的项目,提供项目资金落实证明和项目选址符合选址、土规、生态控制线、水源保护等书面证明。 5.产业项目还需提供项目投资协议(合同)。 (二)申报倍增优质预备项目的企业需填报的材料: 1.《2018年度东莞市“倍增计划”市级试点企业优质项目申请表》(附件1); 2.《2018年度东莞市“倍增计划”市级试点企业优质预备项目投资计划表》(附件3); 3.项目基本情况说明(附件4); 4.项目资金落实证明和项目选址符合选址、土规、生态控制线、水源保护等书面证明; 5.产业项目还需提供项目投资协议(合同)。 五、审批流程 (一)网上申报。 申报企业须登录“智造东莞”网(http://www.imdg.gov.cn),按“服务平台-智造东莞-项目申报-‘倍增计划’市级试点企优质项目-倍增计划’市级试点企优质项目申请栏目”的路径,在线填报,并上传有关证明材料。 (二)材料初审。 1.市倍增办对企业在线申报材料的合规性及资料完整性进行形式审查。 2.形式审查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试点企业在线打印申报表格,连同其它申报资料汇编成册(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交至项目所属园区、镇(街)倍增办。 3.项目所属园区、镇(街)倍增办核实企业申报材料内容是否属实和符合申报条件,同时汇总辖内建设项目,填写《2018年度东莞市“倍增计划”市级试点企业优质项目汇总表》(见附件6),加盖公章后连同企业相关纸质申报材料上报至市倍增办。 (三)审议认定。 1.市倍增办根据申报材料审议拟订倍增优质项目认定计划; 2.市倍增办将倍增优质项目认定计划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向社会公示; 3.市倍增办将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倍增优质项目认定计划上报市“倍增计划”相关议事机构或市政府审议; (四)结果应用。 根据市“倍增计划”相关议事机构或市政府的审议结果,市倍增办制成《2018年度东莞市“倍增计划”市级试点企业优质项目名录》,并报送至市重大办,由市重大办参照市重大建设项目办法进行管理。 六、其他情况说明 (一)本申报工作开展后,为避免重复,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工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即时停止。此前已认定的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工程建设项目直接列入倍增优质项目范畴进行管理,已受理的试点企业工程建设项目无需再次申报,其他尚未申报项目请参照本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二)为便于后续工作开展,请各园区、镇(街)倍增办于2018年7月15日前将本项工作联系人姓名、职位、固定电话及手机号码通过OA报送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法规科。 联 系 人:肖 爽 联系电话:0769-22226980 、0769-22226290 地 址:南城区鸿福西路68号塞纳城市嘉园二楼市倍增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2018年度东莞市“倍增计划”市级试点企业优质项目申请表 附件 1: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优质项目申请表 2.2018年度东莞市“倍增计划”市级试点企业优质建设项目投资计划表 附件2:2018年度东莞市“倍增计划”市级试点企业优质建设项目投资计划表 3.2018年度东莞市“倍增计划”市级试点企业优质预备项目投资计划表 附件3:2018年度东莞市“倍增计划”市级试点企业优质预备项目投资计划表 4.项目基本情况说明 附件4:项目基本情况说明的内容要求 5.东莞市“倍增计划”市级试点企业优质建设项目计划关键节点时间表 附件5:2018年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优质建设项目计划关键节点时间表 6.2018年度东莞市“倍增计划”市级试点企业优质项目汇总表 附件6:2018年度东莞市“倍增计划”市级试点企业优质项目汇总表 本通知及附件均可在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查阅及下载: http://www.imdg.gov.cn/dgetb/index.shtml
东莞市倍增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