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局,江东新区经济促进局、市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研发机构建设,加速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成果转化,促进产业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和经济转型,2018年继续开展河源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程中心认定的主要范围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主要围绕我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要求,依托市内行业、领域具有一定实力的科技型企业、特别是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组建。为进一步推进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优先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共建的工程中心。 二、申请组建条件 (一) 工程中心依托的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必须在河源市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优先。 (二) 工程中心依托单位需具有较好的工程化研究开发、设计和试验的综合能力。有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不包括生产用设备),且设备原值应当不低于100万元。 (三) 依托企业需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上一年度销售额原则上不低于1000万元,上一年研究开发经费投入不低于企业年销售额收入的3%,或不少于100万元;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建设的工程中心必须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 (四) 有一支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开发能力强的工程技术队伍,其中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6人,拥有中级职称或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不低于30%。 (五) 已有一批科技成果成功实现了工程化开发转化,为企业生产提供了成熟配套的先进技术、工艺、产品和装备,推动了企业的科技进步,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并拥有3项以上专利、软件著作权、标准等自主知识产权。 (六) 具有良好的运行机制,内部机构设置合理,分工明确,规章制度健全,管理模式高效。 三、申请材料 (一)《河源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申报书》,并附《工程中心建设可行性报告》; (二)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 (三)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四)上一年度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 (五)知识产权材料:知识产权证书、软件著作权、工法、标准等; (六)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成果来源可从知识产权、技术诀窍、项目立项证明等方面提供证明材料;转化结果可从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推广应用证明、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等方面提供材料; (七)研究开发活动证明材料:科技项目立项证明、企业自立研发项目证明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等; (八)工程中心专职研发人员学历、职称证明材料; (九)工程中心研发设备原值证明材料(发票或购销合同等); (十)产学研合作证明材料。 书面申请材料须和网上申请材料一致。以上申报材料一式2份统一黄色卡纸胶装,书脊格式为“2018年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单位”。 四、申报程序和时间 (一)申报。 申报单位按照要求组织材料并及时登陆“河源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hysti.gd.cn/index.do)进行网上申请信息填写及上传附件材料。未在“阳光政务平台”注册过的企业需先在平台注册获取用户名和密码。 (二)初核。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需对各申报单位进行现场初核,填报《2018年度河源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现场核查情况汇总表》加盖公章的一式一份送市科技局。(附件2)。 (三)截止时间。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及提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下午17:00,各级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7日下午17:00。 书面申报材料送河源市科技局规产科,受理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16日下午17:00。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贵兰 赖勇青 电话: 0762-3880016 电子邮箱:hykjjgck@163.com 业务咨询QQ群(河源产学研工作群):231549313 附件: 1.组建河源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书 2.2018年度河源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现场核查情况汇总表 本通知及附件均可在河源市科学技术局网站查阅及下载: http://www.hysti.gov.cn/tzgg_tzgg_20180712_4421_8.html
2018年7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