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科工商务局),肇庆高新区经济贸易和科技局,肇庆新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经济促进局: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粤府〔2015〕1号)精神,为贯彻落实《中共肇庆市委办公室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肇庆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1133”工程五年(2017-2021年)行动方案〉的通知》(肇办字〔2018〕21号)以及全市孵化育成体系建设工作部署,引导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健康快速发展,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依照《肇庆市科技孵化育成载体认定和管理办法》(肇科〔2016〕106号)的要求,现开展2018年度肇庆市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认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申报单位请认真对照附件条件,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对专业孵化器、以投资在孵企业为主要盈利模式的孵化器以及西北板块县、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的孵化器,条件适当放宽,但主要指标不低于认定要求的60%。 二、纸质申报材料一式5份,同时将电子版(含附件)扫描后(PDF版)发至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邮箱。 三、依照属地管理原则,除肇庆学院外,其余以高校、科研院所为主体申报单位的孵化器归并为当地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管理,由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统一收集材料上报。请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将汇总表和申报材料(含电子版)于10月17日前报送至肇庆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 四、对通过形成审查的孵化器,我局将组织专家组采取现场考察与材料评价的方式进行评审。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肇庆市端州六路芙蓉西二街市科技中心12楼高新技术科。 联系人及电话:何志、赵善通,2899813。 邮箱:zqskjjgxk@163.com 相关附件: 附件1:肇庆市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汇总表.docx 附件2:肇庆市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要求.docx 附件3:市级孵化器申报材料.doc 本通知及附件均可在肇庆市科学技术局网站查阅及下载: http://kjj.zhaoqing.gov.cn/kjxx/tzgg/201808/t20180828_691693.html
市科技局 2018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