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科创字〔2018〕230号
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各区税务局、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点: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工作部署,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加强全省技术交易和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的通知》(粤科函管字〔2017〕868号)和《广州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2018-2020年)》(穗科创字〔2018〕41号)的工作要求,现就加强我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实现目标 技术交易是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建设国家科技产业创新中心的重要环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相关数据可有效揭示科技成果转化的活跃程度,帮助技术交易主体更好地享受国家相关优惠政策。鉴于我市存在大量技术合同未能进行有效认定登记等问题,导致我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在全国相关城市的地位与近年来创新驱动发展成效等情况还不相适应,有必要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 各级科技主管部门要紧紧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具体部署,把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推动完成“八大举措”中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相关指标,实现广州市内技术合同应登尽登。到2020年,在广州市内设立不少于22家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点,完成广州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中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任务。 二、明确工作,落实职责 (一)主要工作 1.完善工作体系 加强我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体系建设,健全纵向和横向布局。加强各区和重点行业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点建设;鼓励行业协会、学会、产业联盟等社会组织,科研院所、高校及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成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服务机构,扩大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服务体系的深度和广度。 2.提高服务水平 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各技术合同登记服务机构的管理,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高服务能力,将技术合同登记工作延伸到技术创新的各个领域;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点要加强认定登记服务的管理,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高服务能力。各级税务部门要加强内部培训和外部宣传,不定期开展技术服务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检查,确保技术服务税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二)职责分工 1. 市科技创新委 主管全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包括: (1)全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的指导及管理; (2)制定和实施全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管理办法; (3)全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核准; (4)全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数据的统计和分析; (5)配合市税务部门落实技术服务税收优惠政策; (6)指导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点工作。 2. 各区科技主管部门 负责区内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及业务开展,包括: (1)各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完成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成交额增长目标; (2)推动区内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点、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服务机构的设立,加强属地化业务指导和管理; (3)配合区内税务部门落实技术服务税收优惠政策; (4)组织区内高校、科研机构和科技企业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相关政策和申报工作的培训; (5)对区内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数据进行收集统计。 3. 市和各区税务部门 负责落实技术服务税收优惠政策相关工作,包括: (1)贯彻落实技术服务税收优惠政策,办理税收减免备案手续; (2)加大技术服务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力度。 4. 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点 (1)广州市第一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点负责协助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开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业务的统筹管理,包括:承担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受理、初审和复审,开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政策宣传、业务培训、考核,整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相关数据和统计分析,协助各区科技主管部门、税务部门开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相关工作。负责管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服务机构的相关业务工作。 (2)其他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点,开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受理和初审;配合所在区科技主管部门做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政策的宣传、业务培训和统计工作。 三、加强宣传,保障服务 (一)加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宣传,提高各创新主体对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优惠政策的了解,积极拓宽新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服务对象,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为服务对象提供政策解读、培训辅导、进度查询、疑问解答等立体式服务。 (二)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加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的管理,保证工作经费的投入,做好所辖行政区域内企业、事业单位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组织发动工作,做到区内技术合同应登尽登。 (三)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点严格执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并配备责任心和业务能力强、政策水平高的相关人员从事技术合同登记工作。 (四)市科技创新委和市税务部门建立双向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各级科技、税务、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的沟通交流,确保业务信息沟通渠道畅通。 四、加强考核,强化管理 (一)市科技创新委加强对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点工作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技术合同登记点,责令限期整改。 (二)我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不得向服务对象收取认定登记费用,如有违规收费行为,经核实,将取消其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服务资质。 (三)为进一步调动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点的积极性,将实行技术合同登记服务奖补制度。市科技创新委对年度完成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交易额达1亿元(包括1亿元)以上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点进行奖补。 (四)《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穗科信字〔2013〕211号)同时废止。 联系人:莫晓波,侯云洁;电话:020-83124052,020-38001917 附件: 1.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流程图.pdf 2.全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点分布图.pdf 3.全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点联系方式.pdf 本通知及附件均可在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网站查阅及下载: http://www.gzsi.gov.cn/indexDetail.html?id=29b482ac64d24cfdade7e7bae9c0fba9&viewUid=7e2d93e6-f268-4f49-aec3-f92776d6a683&contentUid=29b482ac64d24cfdade7e7bae9c0fba9¤Tab=-1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2018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