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应企业要求,我委决定再次延长2018年科技创新券领取时间,将于2018年10月24日(星期三)至2018年11月23日(星期五)继续发放创新券。请尚未领取的单位按上述规定时间到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西厅28号窗口领取创新券,逾期未领视为自动放弃。请领取人员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领取人身份证原件。 创新券可重复充值,尚未领取的企业如有旧卡,请携带旧卡到办事窗口充值。如旧卡遗失,请提交遗失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特此通知。 本通知原文可在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网站查阅: http://www.szsti.gov.cn/xxgk/tzgg/201810/t20181023_14320300.htm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8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