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15年9月23日正式实施的《惠州市科学技术局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扶持办法》已满3年。为贯彻2018年10月的全市科技创新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加大对我市新型研发机构的扶持力度,结合我市新型研发机构当前发展情况,我局根据《惠州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的要求,参照《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新型研发机构管理的暂行办法》及相关地市管理办法的内容,对《惠州市科学技术局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扶持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如有意见请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以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我局反馈,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20日。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68018752@qq.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惠州市惠城区云山西路6号市行政中心五号楼二楼惠州市科学技术局(邮编516003),并在信封上注明“《惠州市科学技术局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扶持办法(修订)》征求意见”字样。 特此公告。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黄惠昌 2808736 附件 惠州市科学技术局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扶持办法(修订) 本通知及附件均可在惠州市科学技术局网站查阅及下载: http://sti.huizhou.gov.cn/pages/cms/hzkjj/html/010201/f93556553ce64347a70ea31841a57f65.html?cataId=a2ca0f62aa8e485a91341226c68dd7e6
惠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