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调整优化我市专利资助政策。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提升专利申请质量的若干意见》(国知发管字〔2013〕87号)等文件有关专利资助应遵照“授权在先、部分资助”的要求,对照我市已出台的《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清远市推进专利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清府办〔2018〕27号),我局起草了《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远市推进专利工作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18年12月11日至12月18日; 公众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反馈意见: 一、传真:0763-3370069; 二、信函:清远市新城鹿鸣路二号市机关7号办公楼5楼专利科(邮编:511518) 三、电子邮件:qykjzlk@126.com 联系人:林成辉 0763-3363440 附件1.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远市推进专利工作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征求意见稿) 附件2.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推进专利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清府办〔2018〕27号) 本通知及附件均可在清远市科学技术局网站查阅及下载: http://www.gdqy.gov.cn/kjj/tzgg/201812/f2c1c9fb54ae49ea9a1c9ec87aa5dc23.shtml
清远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1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