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推进中小微企业服务券工作的通知》(粤经信服务函〔2018〕10号)和《肇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18年肇庆市中小微企业服务券工作的通知》(肇经信〔2018〕13号)精神,肇庆市正在开展中小微企业服务券兑现工作,经服务机构申请、组织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拟兑现的项目予以公示,向社会征求意见。 公示期限为2018年12月25日至2018年12月29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5天内向我局以书面形式反映意见。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市经济信息化局联系部门:市中小企业局、监察室。 联系电话:2281247、2230604。 地址:肇庆市城中路49号市府大院第6幢,邮编:526040。 附件: 1、服务机构拟兑现情况汇总表 2、肇庆市中小微企业服务券拟兑现服务机构及企业名单 本通知及附件均可在肇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查阅及下载: http://jxj.zhaoqing.gov.cn/jxdt/tzgg/201812/t20181225_769895.html
肇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1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