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经济科技信息局,松山湖经济贸易发展局,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推荐2019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的通知》(粤工信融合函〔2018〕591号)转发给您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东莞市内的注册企业和法人单位(以下简称:企业),且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 (二)两化融合基础条件良好,企业数字化建设具备一定基础。 (三)对建立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有需求,自愿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 (四)具有建立实施管理体系的经验,如质量、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安全和信息技术服务等。 (五)申报试点的企业应通过中国两化融合服务平台的企业两化融合评估系统(http://www.cspiii.com/pg/)开展周期性自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贯标工作的重要依据和参考。 优先支持国家级、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企业,国家级、省级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企业,国家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获国家或省部级质量奖的企业申报。已确定为国家级或省级贯标试点的企业无须重复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请你们按照省文件(详见附件1),认真做好辖区内项目的组织申报、审核和推荐工作,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及真实性。 (二)请申报企业(单位)按照申报要求,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2),附上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所属园区、镇(街)经信部门在封面和里面推荐单位处加盖公章后,连同申报材料电子版于2019年3月1日前报送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信息化推进科。 特此通知。 联系人:方俊平、丁颖,联系电话:21689006、22381538 电子邮箱:912819337@qq.com、dingying131@qq.com 附件: 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推荐2019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的通知(粤工信融合函〔2018〕591号) 2.2019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报书 1526号附件1 1526号附件2
本通知及附件均可在东莞市科学技术网站查阅及下载: http://imdg.gov.cn/dgetb/jxgg/201812/bf5d41cf25de474b9aec25c3412514f9.shtml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1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