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函高字〔2019〕38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省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工作,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更名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国科火字〔2011〕123号)规定,开展本次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评审。 请各地市科技主管部门及时通知辖区相关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http://www.innocom.gov.cn/)提交更名申请。企业提交成功后,按要求将相关纸质更名材料一式1份报地市科技部部门,地市科技部门汇总企业更名纸质材料,于1月18日(周五)17:30前报送至我厅高新处。 联系人:张诗炀 电 话:020-83163873 地 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科技信息大楼一楼综合业务办理大厅 附件:高新技术企业申请名称变更需提交的资料 本通知及附件均可在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网站查阅及下载: http://www.gdstc.gov.cn/HTML/zwgk/tzgg/1547193245084438626477579713068.html
省科技厅 2019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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