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工信函〔2019〕5号
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市直企业: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2019年支持产业创新项目有关工作指引的通知》(粤工信创新函〔2019〕21号)转发给你们,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部分经管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工〔2018〕272号)的要求,我市资金用于支持企业技术中心,请认真对照工作指引规定的支持范围和条件,组织企业做好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项目入库申报工作。 一、工作要求 1.符合产业发展规划和结构调整升级方向。 2.项目单位财务状况良好,项目投入合理,经济效益良好。近5年以来在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未出现过较为严重的违法违规情况。 3.项目在2016年-2018年期间实施,在2019年3月10日前,已经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求组织验收。 二、工作要求 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配合做好申报项目的验收工作,验收工作参照粤经信规字〔2018〕3号文件要求执行。已通过验收的项目方可进行申报。严格做好项目的审核工作,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多头申报。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按照要求认真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项目的真实性、符合性和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负责,并做好汇总工作,于2019年3月20日前行文上报市工业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直企业直接报市工业信息化局、市财政局。推荐项目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四份、电子版(刻录光盘一张),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黄健明 联系电话:2237449 传真:2234202 附件: 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2019年支持产业创新项目有关工作指引的通知 2.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产业创新)专项资金企业技术中心专题项目申报书 本通知及附件均可在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查阅及下载: http://jxj.zhaoqing.gov.cn/jxdt/tzgg/201901/t20190115_883144.html
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1月11日 |